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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五人为牟暴利 被通缉仍生产销售······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8/24 22:24:03 人气:39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乙密谋购买制药机器和原料准备大肆生产假药。购进制药机器和包材丙制作假药药板半成品进行二次包装并对外销售。巨额的制售假药暴利在被侦查机关上网通缉期间继续制售假药加工成成品后对外出售。甲乙等人销售假药总额达上百万元

 

 

【法律法规】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评析】

甲乙丙因生产、销售假药被查,在乙归案后网上通缉的情况下甲丙仍不收手继续制售假药终于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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